2012年對于農藥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,是一個不平凡的一年,就2012年前三季度,全國農業(yè)系統(tǒng)查處農資案件2.4萬余起,查獲假劣農資2.5萬噸,搗毀制售假窩點67個,查處貨值5萬元以上案件109件,移送司法機關314人,涉案金額6695.43萬元,為農民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.6億元。
其中涉及農藥的典型案件有三起,分別為河北省靈壽縣劉國生經營過期農藥案、江蘇省銅山區(qū)張忠建銷售假農藥案、山西省運城市冀星曉假農藥案。這些涉及農藥的典型案件全部出自流通領域,農藥流通領域存在的問題“觸目驚心”。
農藥流通領域存在問題由來已久,只是沒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而已。經銷商從自身利益出發(fā),極力向農民推薦的并不是質量最好的產品,而是利潤最高的產品。假冒偽劣產品無疑是利潤最高的,這也是假冒偽劣產品比真貨走俏的原因。不少農藥市場以非農藥冒充農藥有之,以此種農藥冒充他種農藥有之,產品有效成分與標簽標示不完全相同的農藥有之,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農藥有之;失去使用效能的過期農藥有之;混有導致藥害等有害成分的農藥有之……
在這樣“魚目混珠”的農藥市場上,農民沒有孫悟空的“火眼金睛”,往往“上當受騙”。據不完全統(tǒng)計,我國經銷農藥的門店多達35萬余戶,“小而散”、“小而雜”、“小而亂”、“外行老板”比比皆是。
面向農業(yè)穩(wěn)定發(fā)展和公眾關切,我國的農藥有三件大事必須要徹底解決:一是從源頭抓起,制定農藥準入,從根本上解決“什么人都可以生產農藥”的問題;二是設立農藥經營許可制度,從人員素質、經營條件等方面嚴格把關,從根本上解決“什么人都可以賣農藥”的問題;三是加強培訓和科學用藥指導,加強專業(yè)化統(tǒng)防統(tǒng)治隊伍建設,從根本上解決“什么人都可以用農藥”的問題。
相比之下,通過近幾年的努力,產和用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,而解決流通領域存在的問題,工作相當滯后,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廣大重視。一位農藥登記主管領導說過,在我國農藥本身沒有大問題,有問題的是我們的管理、服務和宣傳,只有將產、銷、用的問題都解決了,有關農藥的問題才會“有效化解”。
針對這種流通問題,我們該做好以下幾點:
一是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,從人員素質、經營條件等方面把關,提高農藥經營門檻,嚴格實行農藥經營準入。
二是加強對農藥經營人員的培訓,提高經營素質,實行內行經營。
三是實行農藥全過程、全方位的監(jiān)管執(zhí)法長效機制,加大農藥流通領域的執(zhí)法檢查與查處力度,一旦發(fā)現經營假冒偽劣農藥,必須吊銷農藥經營資質,對企業(yè)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實行“禁業(yè)規(guī)定”。
四是提高違法成本,在查處假冒偽劣農藥案件時,實現產、銷“同罪”,必須“同處同罰”,甚至“同罪同判”。
五是建立和完善部門聯(lián)合打假長效機制,加大部門配合力度,適時、適情開展聯(lián)合行動,實行部門打假與企業(yè)打假聯(lián)動機制,堅持打假與扶優(yōu)相結合,推動農藥經營信譽度建設。
六是在農藥經營問題上要實行“疏堵結合”,不僅要突出“堵”的見效快,還要注重“疏”的見效長。
七是實行農藥經營可追溯制度,嚴格建立進貨、銷售臺帳,確保掌控經營底數和產品流向“心中有底”、“帳上有數”。
八是國家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措施跟進力度,鼓勵有條件的農藥生產企業(yè)和農藥經營大戶實行農藥連鎖經營。
九是建立農藥生產、農藥經營、專業(yè)化統(tǒng)防統(tǒng)治服務大聯(lián)盟,逐步實現農藥產、銷、用集約化、集團化。
對于農藥流通問題的存在千萬不可小視,是該“重拳出擊”的時候了!堅持農藥產、銷、用“三管齊下”,我國的農藥管理難題就會“迎刃而解”。